这种案件审查方式怎么样四位全国人大代表参

听证是检察机关的一种履职方式,是指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一种案件审查方式和活动。年10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下称《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如今,《规定》发布已近一年,我们一起听听四位全国人大代表讲述他们参加检察公开听证的故事和感受。

听证会让督促监护令落地落实

讲述人:

全国人大代表,胜利采油厂采油管理二区注采站采油工、胜利油田采油工首席技师吴娟

应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的邀请,今年7月21日,我参加该院办理的一起父母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听证。在现场,承办检察官依法向该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训诫,并宣告送达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通过现场听证,我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履职担当,很受震撼。

年9月,小红被父亲王强殴打致伤,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王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在与王强的接触中,办案检察官贾春轶发现案件似乎另有隐情。原来,王强与前妻离异后,小红一直跟随爷爷奶奶在乡下生活。直到小学三年级,王强才把她接回城里自己身边。那时,王强早已另组家庭。生活环境的变化让小红有些不适,于是放学后经常无故不写作业。为纠正小红的不良习惯,王强便采取了极端的管教方式。

据了解,王强并非有意虐待小红,而是在管教方式上出了问题。如果一诉了之,对小红日后成长并无益处。为确保案件公平公正,东营区检察院邀请第三方机构齐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涉案人员的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展开社会调查。通过调查证实,王强平时为人和善,虐待小红的可能性不大。

据此,该院决定向王强发出督促监护令,设定6个月考验期。若王强在考验期内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再对其作不起诉处理。该院邀请我、东营区妇联主席及社工代表等共同现场监督。检察官宣读了督促监护令,要求王强及其妻子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禁止体罚、打骂孩子,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这次听证会给了我很大的触动,小红的案子说明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这方面,我认为检察机关应该有更大作为。据我了解,此后,东营区检察院与东营区妇联签订《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有效避免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等问题。

通过参加这次听证,我认为检察听证是一项很好的制度。作为人大代表,在检察听证中发表意见,既是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也是协助检察机关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重要“外脑”。人大代表参与听证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更需要我们全面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在情、理、法各层面说得精准、说得到位,更好地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我最深切的感受就是公开透明”

讲述人: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哈明江

5月18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受邀参加河北省献县检察院召开的一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除我之外,听证会还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4人作为听证员。

河北省献县检察院针对一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系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法院作出判决后,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被害人家庭原本收入微薄,其因事故受伤后,不仅生活不能自理,还需后续治疗,面临着高额的治疗费用。献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了解到被害人家庭这一情况后,及时告知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主动启动救助程序,并帮助申请人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在启动救助程序后,案件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申请人治疗出院后即返回四川老家养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人照顾等实际困难,倘若其前来献县接受调查,既需要耗费较长时间,又需要大额的路费花销,对申请人一家来说无疑是增加了额外的负担。献县检察院结合案件实际,积极寻求符合公平、效率原则的办案方式,通过电话与申请人沟通司法救助的申请程序和条件,通过邮寄的方式传送相关材料。检察机关的做法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落地,了解到案件背后的故事,我非常感动。

为了解决办案机关与当事人相隔两地,如何履行一系列公开听证程序的难题,献县检察院决定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基本案情,申请人家庭情况、救助理由和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等,申请人丈夫王某在阐述申请司法救助的理由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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