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施行事关献县耕地宅基地

3月30日,《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修订后的《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主要聚焦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来源:河北日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457.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