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献县法院林地送达释法理,追索报酬

近日,献县人民法院商林法庭干警在对一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送达司法文书的过程中,现场说法,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李某某诉称其曾给被告杨某某打工,但是对于打工期间的劳动报酬,杨某某只是出具了一张欠条,至今未给付任何钱款。商林法庭受理该案后,得知杨某某在其承包的林地居住,从法庭开车前往的话,往返也需要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为了不影响法庭其他工作,郑文贵庭长早晨6点钟带领法官助理刘云龙及书记员魏会利直接驱车前往杨某某的住处,现场将民事起诉书、开庭传票等文书送交杨某某。为了尽快帮李某某追回劳动报酬,郑庭长在现场耐心细致地向杨某某解释国家对于农民工工资的有关法律规定,通过释法明理,杨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征得原告李某某同意后,杨某某承诺年底之前将案款给付完毕。

献县人民法院商林法庭一直致力于减少案件的审理时长,使群众纠纷在法院能够快速解决。为此,商林法庭推行现场调、即时调等方法,在送达司法文书时,主动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告知相应的法律规定,同时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针对性的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现场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避免了当事人因开庭往返法院而带来的不便,降低了群众诉讼中的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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