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燕兵)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声直通车反映“河北沧州献县宏志中学参加单招考试学生仍收取全额学费”的问题。河北献县教育体育局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声直通车做出回复表示,经查,献县私立宏志中学高三学生收取了年学费元。该局要求该校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的通知》(冀价行费5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参加单招考试的高三学生退费。
网友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声直通车反映的问题:
河北沧州献县宏志中学于年9月1号收取高三学生上半年学费及材料费元,于年12月30号又通知收取年学费元,两次学费间隔时间只有4个月,并且走单招的学生于年4月份已经参加单招考试不在校学习了。
河北献县教育体育局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声直通车做出的回复:
经查,献县私立宏志中学高三学生收取了年学费元。我局要求该校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的通知》(冀价行费5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参加单招考试的高三学生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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