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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3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局要求,我局决定,凡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年6月30日延长至年12年31日。
特此通告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3月10日
来源: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