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邻里纠纷一直存在且较为常见。脍炙人口的“六尺巷”传说,时刻提醒着我们要礼让。
今年,献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就一件因房檐占据邻里宅基地而引发的冯某等诉于某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与被告是邻居,均是郭庄镇大郭庄村的村民。原告于在村内取得了宅基地使用证,且在宅基证上载明着四至,其南邻为税务所。后来,于某购买了原属于税务所的房产,但未在土地部门做登记。即现在原告主张侵占其宅基地的房产实际为于某购买的税务局房产。
因双方对于“被告家的房檐是否确实建在原告家宅基地的范围内”存在争议,且原告申请丈量涉案土地,为缓和原、被告之间的邻里关系且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及金钱成本,主审法官钱英建议双方确定基准点以后,大致测量一下,先做到心中有数。双方也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在大致做了测量后,被告认可了其房产房檐确实占用了原告家土地。房檐下的土地权属已经明了,因涉及到的是被告处已建成的房产,故主审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终于原、被告均同意就该案进行调解。主审法官钱英实地到大郭庄村进行了考察,宽慰了因争议搁浅盖房的原告,并再三叮嘱原告在该案未出最终结果之前不能擅自动工、加深邻里矛盾,原告表示理解,并表达了希望法庭尽快调解的意愿。
在回到法庭后,钱法官积极的与被告联系,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使得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拆除房檐、原告可盖房至被告家的北墙山。在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后,钱法官再次来到了大郭庄村,这次是为了见见同为该案被告的被告于某的父母。钱法官向老两口确认了调解意见,劝老两口放宽心,老两口对钱法官的工作表示了理解与感谢。该案经过近一个月的调解,终于使得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得以解决。
邻里之间存在矛盾和纠纷是在所难免的,遇到纠纷要主动化解、冷静处理,避免纠纷的扩大、邻里关系的恶化。
供稿:献县法院杨建青
原标题:《多元解纷
一纸诉状只为墙,法官调查调解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