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年间,六月的一天,献县,夜里忽然狂风起,雷电大作,下起了大雨。这次的大雷雨,就出了事,献县城西有村民被雷电击中而身亡。
献县县令听到禀告,亲自带人前去验看,县令围绕着被雷电破坏的房子转了一圈,前前后后里里外外的检查了一遍。随后又令仵作仔细检验了死者点尸体,仵作也没检查出什么来,尸体有焦黑伤,像是被雷击。县令什么也没有说,让人把死者入殓,然后就回去了。
时间过了半个多月,谈论这件事情的人也几乎没有了。县令忽然让差役去抓来一个人,审问道:你买火药用来干什么?那人回道:用来打鸟雀。
县令接着问:用铳打鸟雀,少不过数钱,多至两许,也就够一天用的了。你买了二三十斤火药,又是为什么呢?
答:预备多日之用。
县令追问:你买火药至今不到一个月,算来也不过用去一二斤,剩下的你贮存在什么地方?
这个人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随后刑讯他城西雷击之事,果然就是他干的。
为什么县令知道是他干的呢?原来县令在检查之后就发现,那不是雷击,而是有人伪造雷击。雷击是从上而下,破坏力也是从上而下,一般对地面伤害不大。而现场来看,土炕被掀翻了,屋顶也被掀翻了,明显是有下而上,由里而外造成的。
那天虽然雷电交加,但多盘旋于云中,又怎么会单单在五里地远的城西落下?何况地上也被击出一个坑来,明显是有人伪造雷击杀人。
想要弄出这么大的动静,肯定需要大量的火药。县令回去之后,就派人到市场暗中去调查。要制造火药必须要用硫磺,现在又不是放爆竹的时节,买硫磺的人一定不多。顺着这条线一查,果然查到了买硫磺多的匠人,问这些人把火药卖给谁,都说卖给了同一个人,那这个人嫌疑就是最大的。
他为什么要杀人呢?原来是他和那家的妇人有染,这时日一长,难免被人发现蛛丝马迹,他们怕事情败露,故而想出了这样一个杀人计俩。
在他准备好了火药之后,就偷偷安放在炕下了。每到阴天时,妇人就会回娘家躲开,如果逢雷电天气,就会趁机引爆火药。
他们没想到遇到了一个明察秋毫的县令,使他们的谋划大白于天下,真是天理灰灰疏而不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