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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介绍
根据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于年1月19日18时开始启动橙色预警。年1月25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献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分表计电核查,发现献县瑞科铸造厂分表计电数据显示该企业电炉有生产电量,根据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期间该企业“熔炼工序停产”,执法人员立即对献县瑞科铸造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电炉存在生产痕迹,该企业负责人承认橙色预警期间电炉生产,该行为属于未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二、执法方式创新
利用分表计电平台,对全县涉气工业企业实时远程监控,组织执法力量,精准锁定执法线索后,迅速开展核查,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三、执法程序规范
发现该企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产措施,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并由该企业负责人予以确认,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并当场下达《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该企业电炉及电炉电表予以查封(扣押)。
四、案件说理明晰
企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产措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查封(扣押)。
五、推广经验做法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献县分局持续优化执法方式,采取免打扰、少接触的方式进行非现场执法,充分发挥企业治污设施分表计电远程监控功能,及时发现推送线索,依法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来源:献县生态环境局
原标题:《献县一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违法生产被依法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