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是要袒护什么河北三县被曝统计造假,

青锋

造假一向被人深恶痛绝。近日被妻子“捉奸在床”、已被免职的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某镇党委书记贾某,被人公开其时任镇长时一检查工作照片明显有PS痕迹,该假照片虽得到当地有关部门回应,但至今还没有调查结果公布。青锋当时就撰文发问,究竟是谁造假?造假者都有谁?不料想,这质疑尚在,国家统计局就公开通报,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唐山市迁西县和滦县部分统计数据失实。同时公开,这三县造假处理期限已超一年,但截止到国家统计局8月30日通报发布,“国家统计局未接到该案件责任人处分处理书面结果”。这不能不让人质疑,这到底是要袒护什么?

有关专业人士指出,统计的真实是经济诚信的基础。它可以反映经济的真实情况,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建立诚信社会。但为何有些地方,有些单位明知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还要造假,甚至对造假者姑息迁就,不依法惩处?

从普通人角度上看,这些造假者不被追责,一是造假责任难以划分。比如,国家统计局8月30日的通报称,“共检查河北三县3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家企业,其中3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虚报统计数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家虚报、5家瞒报统计数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家虚报、2家瞒报统计数据,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家虚报、8家瞒报统计数据,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1家虚报统计数据”等,可见瞒报现象多么严重。

造假者责任迟迟不予追究,还有一个原因可能就是,领导为了自己政绩,指示有关人员在上报统计数据时掺水分。比如,国家统计局查实并点名批评的四川省广汉市规模以上工业普查数据严重失实,地方政府授意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非法干预普查数据、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和建水县通过召开工作培训会议等方式指使、授意企业按照指定的数据填报四经普报表等等。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一些地方的领导或者企业,“不了解、不重视统计法,认为统计法是可有可无的”。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就公开对媒体称,“我当了十年全国人大代表,在这期间,很多人跟我说,他们知道有税法、会计法,不能做假账,但是不知道有统计法,法治意识淡薄”,就足以证明,造假者法制观念不强,是不争的事实。

统计法第三十七条明确,有关部门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要求统计机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应给予处分并通报。那河北献县、迁西县和滦县这三个已被国家统计局公开通报造假的地方,为何有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应在一年内予以追责,而超过期限不予追责呢?有关部门应该给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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