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两村民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被拘留十

开展农村“两委”换届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统领,以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建立好机制、换出好面貌为要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献县奠定坚实基础。然而尽管如此,却还会有一些影响选举秩序的案件发生。

8月5日7时,陌南镇工作人员在该镇窦三疃村村委会内,依法进行村民代表选举,选举过程中,该村村民冯某、韩某二人以反应的问题未得到答复为由,阻拦正常选举,并将投票箱抢走,放到地上用脚将投票箱踩坏,严重破坏了选举秩序。陌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员出警,积极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于年8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将冯某、韩某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此次陌南镇某村出现的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现象,充分说明了普及村“两委”选举知识和打击破坏村“两委”选举行为的重要性。

在村“两委”换届中,党员、群众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行使好选举权,是每个党员和选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要本着对集体、家庭和个人负责的态度,本着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的态度,积极参与到这次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不感情用事、不随波逐流、不受眼前利益诱惑,行使好自己的权利,投好神圣的一票。要按照省委提出的“五选”、“十不选”要求,把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作风品行过硬的优秀人员推选上来,坚决把“十不选”人员挡在门外,确保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零当选”。

换届选举是严肃的政治活动,参与换届选举必须讲规矩、守纪律,不参与有碍换届选举的活动,坚决抵制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每一位党员群众都是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者,对发现有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实事求是的提供有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此次破坏选举秩序案件的发生,可以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任何怀有个人目干扰换届、任何以不正当手段影响他人行使选举权的行为都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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