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为豪门妾,不当寒家妻,古代女人为何

“你为什么非做妾?在外头好好嫁人不行吗?”7岁的墨兰这样问林小娘

“你7岁了,也该晓事了。我7岁的时候,我父亲家就败了,我不曾过上一天像样的日子。”林小娘无奈地说。

我母亲就在临死之前把我送到盛府来,我身上穿得还没有盛府里二等丫头好!”

墨兰说:“可是她们说盛老太太待你极好的,肯定会为你指一门好人家的。”

“老太太是侯府嫡亲女儿,不晓得外面贫家的寒楚!老太太为我看上的都是清流书生。”林小娘不屑地说

墨兰说:“那书生以后不是可以考取功名吗?”

林小娘说:“我的傻墨儿,一个廪生一个月,不过六斗米加两贯钱,还没有我们府里一等丫头多。你身上的袄子就值50两,你手炉里烧的银丝炭一斤要二两银子,加上你日常的吃用,得几个廪生才能供得起?”

林小娘接着说:“再说,贫寒子弟就一定品行好吗?我表姐就嫁了个穷书生,原指着者有出头之日,可那书生除了能写几篇酸文,科举不第,经商不成,家里家外全靠我表姐张罗,为他生儿育女,攒下几亩田地。

后来收成刚略好些,那书生就张罗着要纳妾,我表姐不肯,那书生便日日打骂我表姐不贤。我表姐抵受不住,让妾室进门,没几年便被活活气死,留下几个儿女受人作践!”

林小娘看着墨兰:“墨儿,女人这一辈子不就是靠个男人?男人是窝囊废,再强的女人也直不起腰。我当时就想,无论做大做小,夫婿一定要人品出众、重情义、有才干、才能给家里遮风挡雨……

跟了你父亲,虽说是妾,却再也不必担惊受怕,至少能有一份安稳日子可过,儿女也有个依靠。”墨兰:“可以老太太不是说会给你一份体面嫁妆吗?”林小娘:“老太太的嫁妆早就填到盛家了,没多少体积,如何能给我置办份体面的嫁妆?给我介绍的都是些耕读之家,我呸!我到底也是正经官家出身的大小姐,要是想吃糠咽菜,还进盛府做什么?”

在林小娘的观念里,嫁个有钱人,绝对比清流书生,有保险的多。宁可给有钱男人做妾,也不能嫁给贫寒男子做妻。因为,跟着贫寒男子一辈子吃苦受穷,即使日后发达了,也会翻脸不认人,会更加恶劣。

林小娘只是过惯了衣食无忧的日子,不想再受苦,真正的贫苦人家的女孩想嫁到富人家里做妾,只是为了能活着。

历史真实的纪晓岚明面上的小妾有六个,其中一位,纪晓岚给她起名叫沈明睠,一个有趣的女人。前几年流行的一句话“宁可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没准啊,这句话就是打沈明睠这儿来的。

沈明睠祖籍在苏州,大清乾隆年间,可能因为苏州一带闹瘟疫的缘故,沈明睠一家子流落到沧州献县,和纪晓岚做了老乡。沈明睠家里排行老二,明明佃户出身,却像个大家闺秀似的自命不凡,总觉得自己不是池中之物,不应该一辈子受苦。

她大约十三、四岁,才刚明事理的年纪,信誓旦旦地对姐姐说:

「我不能为田家妇,高门华族,又必不以我为妇,庶及其贵家媵乎?」

这话很好理解,用大白话说就是:我打死都不嫁给平头百姓,豪门望族又一定不会娶我这种人当老婆,不能娶我当老婆怎么办,孤独终老吗?不可能,我这辈子,是一定要嫁到大户人家,给人家做妾的。

所谓“宁为豪门妾,不当寒家妻”,这就是沈明睠的愿望。沈明睠小小年纪,就把事情看得特别透彻。因为穷人的日子过得是真苦啊,沈明睠家是典型的穷人。沈明睠家流落到沧州一家人又没别的手艺,只能当佃农,靠租地过日子。一年到头,全家上阵,像牲口一样没白没黑地忙,然而也就是饿不死。不敢生病、不敢有人情往来,这种日子还得是在正常年景才能过上的,倘若遇到个天灾人祸,那生活更加难以为继。

女人在古代能活着就很幸运同时也很不幸。

女人若生在贫困家庭,很大几率被遗弃,根据当年《华北新闻日报》所提供的资料,他们采访了位晚清时期走过来的中国妇女,其中有名婴儿曾被他们丢入弃婴塔,清一色的都是女婴,平均下来几乎每人都有仍过女婴。因为太穷了养不起太多孩子,农耕社会男人能承担更重的体力劳动而女子生下来都是“赔钱货”,替别人养的。因而在中国古代,男女比例是悬殊的,在明清时期,尤其是清朝,男女一度达到了:。

也就是说,即使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制,光棍的数量也必然是一个瞠目结舌的数字。

娶不上媳妇怎么办?

穷则思变,女人成了比较稀缺的商品,日子过不下去,生存都难以为继的穷人把主意打到了女人身上。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就找人贩子把老婆卖给光棍,妓院,或者很多需要女人的地方。价钱,好一点的几十两、十几两银子,差一点,尤其是最差的,一斗,也就是大约十来斤粮食,十来斤粮食就能换一个女人。

妻子买了自己就成光棍了,所以民间还有另一种办法,打听谁家家财富足,已婚无子,急需子嗣。一旦有这个缺口,就赶紧找中间人,收一笔租金后,将妻子按一定期限租给别人。根据子嗣生育情况可能是一两年,也可能是三五年。女人的所有权归原夫,她只是出卖了一下自己的生育能力,期满之后,女人仍回原家当老婆。

典妻契

这是民国5年的一张「典妻契」,一个叫陈正杰的人,把自己的老婆「典当」给一个名叫贾福祥的人,给贾家生孩子。生出来的孩子不论男女,都跟贾家姓。直到孩子过了百日,他老婆就能回家了。为此,陈正杰能获得块大洋。这份契约上有立典人、中间人、同族见证人和执笔人的按手印画押,唯独没有契约里最重要的人,那个被典当的女子陈郑氏的。她甚至不被允许在这份迫害、宰割自己的合同上画押。这份典妻合同,字字句句都与她有关,却字里行间都没承认她是个人。

像契约里约定的“吃用细软如同正房、不得使其做下人粗活”,已经是对这个女人的“仁慈”了,很多女人被典当出去后,还要给那家人做奴仆、干活。

丈夫体弱多病,或者又穷又懒,不愿妻子离开,就让老婆找一个力气大却没能力娶老婆的光棍入赘到本家,一起干活养家。也有人将这种婚姻形式称之为「招夫养夫」,说白了,让老婆豁出身体,找一个闲汉当长工。

古代做女人就是这么难,给穷人当媳妇那是难上加难。

沈明睠出身底层社会,从小到大,这样的悲剧她见得太多了,自然对未来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恐惧。这种恐惧下,她还怎么心甘情愿地嫁给穷人!?

给富人做了妾也不见得锦衣玉食安详生活了,倘若生出男孩,还能“母凭子贵”,否则很可能变成商品。被当作赌注、礼物、陪葬品,甚至是用来换马的交易物。虽然命运不见得比在田里种地好到哪里去。若是命好碰到一个和善地主家,还是很大概率衣食无忧的,不至于像诸葛昂的妾氏一样被人做成了一盘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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