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献县段村乡野场村王某不顾政府严禁非法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禁令,私自点火焚烧秸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月9日上午,村民王某来到自家地里打算种树,因地里的玉米秸秆碍事,他便掏出打火机点燃了秸秆。秸秆点着后,火势渐渐扩大,正好被巡视秸秆焚烧工作的段村乡政府环保工作人员逮个正着。工作人员与段村派出所值班室民警联系,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处置了火情,并依法传唤了王某。
经调查,王某对拒不执行政府禁令、私自点火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献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送交河间拘留所执行拘留。经公安人员对其陈述利害,王某认识到秸秆焚烧的重要危害,表示决不再犯。
民警提醒,秸杆焚烧污染空气,危害健康,易产生火灾,严重的还会造成人员损害和财产损失,广大农民朋友要以此为戒,严禁焚烧秸秆,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燕赵都市报通讯员段存璇记者韩泽祥)